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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上的债权人在请求票据债务人履行票据义务时

来源:鹏顺教育

法律主观:

票据债务人并不是银行,而是该票据的出票人;银行只是代出票人履行其所应当履行的债务,在付款时在其开设的存款账户内进行划拨。《票据法》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条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 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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