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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被告人道歉是否需要经过同意?

来源:鹏顺教育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且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赔偿,包括道歉。但是,是否需要经过同意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审判刑事案件,如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应当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判决或者裁定中应当包括民事赔偿责任和民事赔偿请求。”

2.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

3.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提出赔偿请求的,人民应当判决赔偿,包括损失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结论:被告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道歉是否需要经过同意,需要具体情况考虑。如果受害人同意,则可以自行道歉,但如果受害人不同意或者需要在判决中载明,则需要经过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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