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及管辖权:外地夫妻离婚需通过诉讼或返回户籍地办理。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离婚案,若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管辖;无经常居住地,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管辖。程序包括起诉、答辩、开庭审理和判决/调解,离婚诉讼可有二审、不上诉、调解离婚或撤诉等不同情况。
法律分析
如果双方均在外地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或者回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离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诉讼离婚程序:
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告答辩阶段:
1、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申请。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送达的告知书。
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
结语
诉讼离婚程序复杂而繁琐,但遵循一定的流程可以使整个过程更加顺利。原告需要咨询律师,递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而被告则有权进行答辩。开庭审理时,双方将就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最终,将做出判决或成功调解,并发出调解书。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包括有二审、不上诉、调解离婚以及撤诉等多种可能性。无论何种情况,法律程序都应遵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