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债权人能起诉债务人的配偶,只要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可以协议由一方承担所有债务,但是该约定不得对抗外部债权人,所以对于共同债务,债权人能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其配偶。反之如果该债务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则不可以起诉其配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私生子没有证据证明亲子关系可以起诉吗
私生子没有证据证明亲子关系不可以起诉。一般情况下,若是想要确认私生子的亲子关系,可申请做亲子鉴定。如果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可能性大不大?
被执行人的配偶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要视情况而定。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意味着直接通过执行程序确定由生效法律文书列明的被执行人以外的人承担实体责任,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将产生极大影响。因此,追加被执行人必须遵循法定主义原则,即应当限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追加范围,既不能超出法定情形进行追加,也不能直接引用有关实体裁判规则进行追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可以到起诉确认亲子关系吗
如果夫或妻一方对亲子关系存在异议或疑惑的,可以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提起亲子关系异议之诉。
连带责任担保会不会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连带责任担保会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
连带责任担保是否会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连带责任担保会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