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人代表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公司超范围经营的处罚依据
公司超范围经营,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没有股份的法人代表如果出事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做企业法人有下列风险:
1、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就该损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责任。
2、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经营、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对其进行罚款,同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3、公司犯罪时不仅仅会处罚公司,很多情况下还会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