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起诉决定由谁告知
《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决定书应当送达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被不起诉人以及被不起诉人的所在单位。
送达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起诉;告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被不起诉的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申诉。
二、不起诉多久通知案件当事人?
1、不起诉多久通知案件当事人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通知的时间。
2、需要将不起诉的决定告知案件当事人的依据
《人民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一十二条不起诉的决定,由人民公开宣布。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的活动应当记录在案。不起诉决定书自公开宣布之日起生效。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解除。
第四百一十三条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被不起诉人及其辩护人以及被不起诉人的所在单位。送达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起诉;告知被不起诉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申诉。
3、不起诉后需要通知作出查封、扣押、冻结决定等的机关
《人民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七十四条人民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书面通知作出查封、扣押、冻结决定的机关或者执行查封、扣押、冻结决定的机关解除查封、扣押、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