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交通路标安装施工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甲乙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2、承包内容:乙方包钢结构的材料、制作、生产运输、安装。
第二条工期
1、工期:工期初定为天,以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时间为准。
2、乙方除了要满足合同总工期要求外,还应满足甲方的阶段性工期要求,工期拖期损失、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按甲方与乙方签定的合同文件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钢结构工程乙方应按照(钢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进行设计选材、制造和安装。
2、钢结构工程乙方应按照相应的国家规定进行设计,生产和安装。
3、乙方应严格保证材料质量,加工产品严格检验,检验记录留厂内备查,出厂产品附备查验文件。
4、乙方设计图纸需及时提交甲方确认后方能制造安装。
5、所有钢结构表面必须作防腐处理。二底漆二面漆。
6、乙方对钢结构的使用性和安全性能负责。
第七条、验收和资料:
(一)验收
1、工程竣工,乙方自检通过后报甲方组织验收,并以竣工验收为准。
2、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及本合同材料明细表的要求,所有进场材料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及品牌证明并经甲方验收通过。若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乙方应无条件退换、返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绘制竣工图和提供有关工程验收资料,竣工图上应注明各种标志的数量及规格并经甲方严格审定。双方签字后,双方在现场核点工程数量及检查工程质量,经双方及业主办理签字验收手续后,乙方按甲方规定负责办理工程移交工作。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包干单价(包税金)计,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___元(大写___)。
2、付款方式:和业主付款同步。甲方付款付至工程总价款90%时将不再支付,余款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届满10个工作日内甲方会同业主组织复检并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险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项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3、税费:甲方付款给乙方时,乙方须先提供工程所在地区有效的等值。
4、交工验收中的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处理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5、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第五条保修期
1、保修期为年,自乙方通过业主验收并取得该部门验收证明之日起计。
2、保修期内非因不可抗力或甲方人为发生的损坏,均由乙方无偿更换。
3、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3天内,应无条件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进行结算。
2、及时组织审核乙方的设计、施工等有关图纸和工程竣工验收。
3、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组织竣工验收。
4、接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后及时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组织材料,生产和安装。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和进度。
2、接受甲方工地代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因制作安装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安装事故,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理。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治安条例,做到文明施工,并对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
4、乙方应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
6、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分项工程施工完成,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按甲方要求的格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报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义务而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或逾期取得业主验收合格证明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程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4、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后的3日内仍不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或造成甲方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擅自把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任何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裁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业主备案,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潜江市交通路标安装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法》、《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在20xx年5月7日签订合同的的基础上做如下修改补充:
1、 修改第一条第三款,修改为:
开工日期:20xx年10月3日
竣工日期:20xx年10月31日
2、修改第三条第三款,修改为:室内消火栓系统(第一条第二款的B项),聚酯车间的12套消火栓安装结束(该消火栓数量最终以图纸为准),经甲乙双方认可,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5%。其余车间的15套消火栓安装结束(该消火栓数量最终以图纸为准),经甲乙双方认可,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安装施工范围全部结束,消防设施经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出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文件后,甲方付至乙方工程款为合同总价款的95%;乙方开具全额价款的正式。保修期满,甲方付清余款 5% 。
3、20xx年11月7日前,整个消防设施工程具备济阳县消防大队验收条件。
4、在执行本补充合同的同时,原签订的合同仍然有效。
合同订立时间 :
甲方(章): 乙方(章):
年月日:
潜江市交通路标安装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湖南省永州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 中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本工程甲方提供塔吊,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承包范围:包所有基础、主体结构、装饰结构、维护性结构、各种构筑体、零星构件、花架、飘板、雨棚、女儿墙、各种预留洞孔、室内等所有一切给排水和强弱电预留预埋与安装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弱电的全部安装工程,消防、电信、电视、智能化系统、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电用水设备电器,日常安全巡查。具体如下:
a、给排水部分:给水部分:自水泵房外墙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给水工程安装及系统试压。排水部分:自室内排水起端起至小区排水管网第一个排水检查井处所有排水工程安装及排水试验。
b、电气部分:从小区低压配电柜至住户的所有桥架、配管、电缆、配线等按图施工及电器元件的安装(包括弱电的预埋、预留),以及从弱电井总箱出口后到灯具(含户箱、开关、插座、电线、弱电井、和强电井的线槽)安装结束,避雷带,避雷网的施工;施工图中从小区低压配电柜至配电强电井、总箱等所有的钢管、电线、电缆的预埋安装,包括从进入第一个配电箱后的电缆敷设;弱电(包括电视电话、智能化、宽频三表抄送等)依设计图纸将线管敷设到位,穿好铁丝,消防工程预埋套管、线管接口、线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组自带工具及小型施工机具和所有检验试验设备和辅助材料;桥架、电线电缆、排污泵、;排气扇、灯具、阀门、水龙头、卫生洁具及其它电动设备均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安装。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一)。
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规定的形象进度或节点工期无法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违约金;若累计延误天数超过7天或连续延误天数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损失(含间接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选择解除合同时,具体操作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九条第4、5款”执行。
四、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④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⑤ 《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⑥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⑦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⑧ 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每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的违约金,并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合格”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按本合同协议书第三条第4款处理。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
五、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此综合单价已包含赶工、停工费补偿和临时停水停电引起的误工、窝工、雨季、夜间施工补偿费、施工机具进退场费(甲供设备以外的施工机具费已隐含在清单各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价)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配合费、超高费、措施费、保管费等费用,且在现场均不再计取二次运输费用;在本合同签署期间,甲方提供了乙方承包范围内详细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乙方作为专业施工队伍,完全明了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所包含的单价范围,并完全自愿以上述综合单价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执行期间,无论材料市场价格浮动、人工费变动或变动,本合同所约定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工程总造价以实际结算为准。本合同约定本工程综合单价明细如下:
①综合价:10.50元/㎡;
②计时工:普工65.00元/工日;技术工65元/工日(每工日按8小时计)。
2、工程量的计量:
(1)结算工程量以建筑面积为准(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1999版执行,下同)。
(2)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
(3)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
3、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作为每次结算单位(“整层”包括:本层楼板、梁和下层柱、墙,其中①±0、000及以下的承台、地梁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②屋面板及以上的机房、花架、女儿墙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下同)。每次申报工程进度款额度按如下比率划分施工各阶段所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比例,具体每次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结合工程量结算方式综合确定。各部分所占比例明细为:
①结构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35%;
②墙体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25%;
③安装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40%(其中给水、排水、穿线及三箱安装、桥架安装各占比率为10%);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民工工资发放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1万元违约保证金,此违约保证金在所约定期限内到甲方帐户,本合同方为有效,否则此合同无效。
2、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即工程节点为单位支付工程款:每完成“整层”工程量之日作为“结算开始日”,次日为工程量开始申报及审批日,甲方于“结算开始日”之日起15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金融机构原因顺延,下同)支付乙方本节点(即“整层”)进度款。付款比例为:按照实际完成本节点(即“整层”)工程量结算的工程款的80%(所有工程款必须经过甲方相关部门和领导全部审定方为有效)。
3、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决算手续,甲乙双方在决算书上签字值日起2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两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4、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七、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永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
7、永州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按时缴纳违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潜江市交通路标安装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请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线路、配电室改造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新建配电房1座,第一标段的全部电器设备及线路的电器材料和拆除部份。
开、竣工日期
1、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计划总工期: 日历天。
第二条:合同价款
一、本工程由乙方总承包,第一标段包干合同价 元。大写
。
二、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供电部门和各用电户及居民户的协调工作。
第三条:付款方式
一、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三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 。
二、第一标段改造通电后十五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的全部款额。
第四条:工程延误期,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负责任:
因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更改和设计变更。
因线路路径不通畅。
因自然灾害、绵雨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的工期延期。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施工方便和条件。
土地征用、青苗、树木、房屋拆迁等协调和赔偿工作由甲方处理和承担全部责任。
因甲方引起待工和新增加工程量应由甲方补给乙方的相应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安全措施,若在施工期内因乙方引起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非乙方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乙方应按供电作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进行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
第七条:
本合同请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在通电后并且甲方付清乙方工程款后自行终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开户行: 开户行: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