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顺教育
2025-09-09 21:54:57
近日,江西上饶市龙潭新苑小区业主倪先生向媒体反映,自家小区水费存在明显异常 ——2025 年多个月份的水费金额均为 49.93 元,且部分月份水费精确到分却完全重复,用水量更是清一色的整数,种种迹象让他怀疑水费数据存在人为估算痕迹。然而,当他就此事向上饶市自来水公司反馈时,得到的回应却是 “投诉属诬告,已由机关立案”,这一矛盾局面引发公众对 “民生服务与消费者权益” 的热议。

业主:连续多月水费 “精准重复”,智能水表维护场景引疑虑
倪先生提供了 2023 年 6 月至 2025 年 6 月的水费缴费单据,其中 2025 年的缴费记录尤为反常:不仅多个月份的水费金额固定为 49.93 元(精确到分且无丝毫波动),对应的用水量也均为整数。“哪怕多滴几滴水,电子水表的读数都该有变化,怎么会这么多月刚好凑出同一个金额?” 倪先生表示,这种 “巧合” 超出了常理,让他不得不怀疑数据的真实性。
更让倪先生生疑的是,他曾目睹智能水表的技术工程师在小区用户入户水表井内,使用维护专用的手持 “掌中机” 操作。“工程师当时在调试什么?是不是在修改后台数据?” 倪先生认为,结合异常的水费数据,自己对 “数据被修改” 的猜测并非无中生有,而是基于实际观察的合理质疑。
自来水公司:智能抄表 “间隔相近致重复”,认定投诉为 “诬告” 并报警
针对倪先生的质疑,上饶市自来水公司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公司抄表员郑女士解释,龙潭新苑小区采用智能水表自动传输数据,无需人工上门抄表,不存在 “人工估算” 的可能;至于水费金额重复,她认为是 “抄表间隔天数接近,导致用水量和费用相近”,属于正常现象。
对于 “诬告” 的定性及报警处理,自来水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未进一步说明细节,仅强调倪先生的投诉不符合事实,已交由机关立案。这一回应不仅未消除倪先生的疑虑,反而让公众质疑:为何民生投诉会上升到 “诬告” 层面?自来水公司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业主 “捏造事实”?
争议焦点:“正常现象” 还是 “数据异常”?投诉与诬告的边界何在
这场纠纷的核心矛盾,在于双方对 “水费数据异常” 的认知差异,以及对 “投诉性质” 的界定分歧:
数据合理性争议:倪先生认为,电子水表精度极高,连续多月水费精确到分且完全一致(49.93 元)、用水量为整数,不符合实际用水规律;但自来水公司以 “智能抄表间隔相近” 为由,将其归为 “正常现象”。不少网友也表示,即便抄表间隔相近,家庭用水量受季节、生活习惯影响,也很难出现如此 “精准重复” 的情况,“其中有猫腻” 的声音不在少数。
投诉性质争议:倪先生明确表示,自己的行为是 “维权” 而非 “诬告”—— 作为业主,他有权对异常收费提出质疑,且未捏造任何事实;但自来水公司直接将其定性为 “诬告” 并报警,被质疑是 “店大欺客”。法律层面,“诬告” 需满足 “捏造事实、陷害他人” 的要件,而倪先生的质疑基于真实缴费记录和观察,显然不符合 “诬告” 的定义。
更值得关注的是,自来水作为垄断性民生服务,与用户本质上是 “契约关系”,水费争议属于典型的合同纠纷。公众普遍认为,自来水公司应秉持 “理性沟通、数据核查” 的态度,而非动辄给业主扣上 “诬告” 的帽子;即便认为自身权益受损,也需先厘清 “投诉” 与 “诬告” 的边界,避免激化矛盾。
官方介入:市场监管局成立专班,需给出 “权威说法”
目前,上饶市市场监管局已关注到此事,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 “已成立专班处理,处理结果将依法反馈投诉人”。这一举措被视为平息争议的关键 —— 公众期待官方调查能厘清两个核心问题:
连续多月水费 49.93 元、用水量为整数,究竟是 “智能抄表的正常现象”,还是 “数据异常”?需拿出具体的抄表间隔记录、水表运行数据等证据,用事实说话。
自来水公司认定 “诬告” 并报警,是否有充分法律依据?机关立案的理由是什么?需向公众公开相关依据,明确投诉与诬告的边界。
事实上,全国各地曾多次出现类似民生服务纠纷:部分垄断性企业以 “正常现象” 搪塞用户质疑,最终在官方调查中暴露问题。公众呼吁,水电燃气等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更应敬畏消费者权益,面对质疑时多一份耐心核查,少一份强势定性;若只想着 “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而非 “解决问题”,只会加剧信任危机,引发更大的风波。

截至目前,机关的立案进展及市场监管局的调查结果尚未公布,倪先生的水费疑虑仍待解开。这场看似普通的水费纠纷,实则考验着民生服务企业的责任担当,以及相关部门对 “消费者权益保护” 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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